招标公告
西华县玉米秸秆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HN-2024-GC07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华县玉米秸秆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000.00万元,招标人为西华县弘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200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华县玉米秸秆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华县玉米秸秆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10万㎡或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证明资料及合同扫描件);
3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2022、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信誉要求:
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5.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投标人查询时,公司需查询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号码,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
5.3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者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
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6.2.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2.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6.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6.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6.2.5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华县玉米秸秆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 已由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招标人为 西华县弘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周口市西华县艾岗乡工业区1号
2.2.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约5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有:新建原料收集点和储存设施2栋1.2万平方米,玉米秸秆拆解车间2栋2.2万平方米,废弃物处理设施1栋0.8万平方米,办公楼1栋0.5万平方米,员工生活配套设施1栋0.3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工程EPC以详细可研为基础,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
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4.投资总金额:52000.00万元;
2.5.工期要求:730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规模≥10万㎡或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证明资料及合同扫描件);
3.3项目人员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2021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2022、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3.5.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投标人查询时,公司需查询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号码,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网站截图)。
3.5.3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者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信息。
3.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3.6.2.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6.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3.6.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6.2.5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河南省郑州市东风南路榆林北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南塔4502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携带下述材料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携带联合体协议书获取即可,其它成员单位不需要报名。
携带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华县弘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700372333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绿地中心南塔450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916465 137835762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华县弘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70037233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榆林北路绿地中心南塔4502号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371-55916465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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